关于矿山综合治理工作的评议报告
根据省市区人大“6+1”联动监督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矿山综合治理联动监督工作专班,组织代表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开展视察活动,并对区政府矿山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评议测评。并发出评议票120张,收回120张。总体评价为A(好)。
评议组认为,我区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理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到部署到位、监督到位、措施到位,加快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工作进度慢、难度大、效果不明显的现实问题,为此,评议组建议:
一是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因清理浮石、削方降段和清理渣堆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杜绝外运、外售。
二是在原有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有关单位和属地政府成立矿山环境治理专项巡查组,对辖区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夜查,综合运用重点路段设卡、运输车辆盘查、矿石源头倒查等监管措施,对发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装运矿山排废料行为一律按照盗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确保矿山环境“长效、动态”依法管控机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