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张大辉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决定任命:张大辉为开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孙树然为开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决定免去:沙志利开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代超开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会上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及时纠正和解决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完善了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成效明显。会议要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算法》和《审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及审计监督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2020年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关于落实唐山市开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认为,区法院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会议要求,区法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强化司法措施,进一步抓好民诉法的贯彻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唐山市开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正草案)。
会议听取了肖志颖等5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以投票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了测评结果。会议认为,从测评结果来看,5名代表依法履职尽责,较好的发挥了代表作用。会议要求,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履职中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人大初心、担当人大使命,为新时代开平乃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王金生等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接受张蕾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三个议案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补选7名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会议要求,选任代工委要做好此次补选的协调指导工作,相关单位和选区要做好补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依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补选任务的圆满完成。